为了促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,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,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。依据《E-71-005_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E-71-006_消防法》、《E-71-007_职业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条款,国光电子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、发布《安全管理制度》并贯彻实施,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、消防、治安、职业健康、环境等各项安全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。
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(简称:安委会),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,并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,确保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。安委会管理委员包括总经理,系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工作;安全主任,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、策划,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;副总经理,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,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;各职能部门负责人,负责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,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;安全管理员,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;公司所有员工,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任,有接受安全培训的责任和义务。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管理架构如下:
■国光电子安全管理方针
安全生产管理方针: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。
消防安全管理方针: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。
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:“健康安全,预防为先,遵守法令,持续改善”。
依据安全管理方针,规定了公司所要实现的安全管理总体目的,目标如下:
类别 |
管理项目 | 目标 |
治安管理 |
治安刑事案件 |
为零 |
消防安全 |
火灾事故 |
为零 |
安全生产 |
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|
为零 |
职业健康 |
特殊岗位员工职业病发生率 |
为零 |